对国有林区重新核发林权证的思考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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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新廷.对国有林区重新核发林权证的思考与建议[J].山西林业,2005(1):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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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新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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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吕梁山森林经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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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权是指所有人对森林、林木和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林权管理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只有林地、林木所有和使用的合法权益确定后,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才能真正提到正位上来。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林权管理在森林资源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维护林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的发展。省直国有林区驻在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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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权管理 国有林区 林权证 核发 思考与建议 所有者 森林资源管理 林木 林地 使用 |
修稿时间: | 2004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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