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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大力营造纪念林
引用本文:姜明.威海大力营造纪念林[J].国土绿化,2004(1).
作者姓名:姜明
摘    要:山东省威海市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营造“纪念林”、种植“纪念树”活动。营造“纪念林”、种植“纪念树”活动是威海市为实现“十五”期间全市年均植树2000万棵,人均8棵,森林覆盖率年递增2个百分点的目标而组织实施的。活动采取了多种灵活的方式,比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营造“公仆林”,工会组织营造“劳模林”、“工会林”,共青团组织营造“团员林”、“青年志愿者林”等纪念林。居民个人则署名栽植“友谊树”、“情侣树”、“结婚树”、“就业树”等纪念树。凡个人种植纪念树的,可直接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联系;大面积营造纪念林的,可由植树单位、个人与林地所有权单位自行协商,但必须服从林业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林业部门统一安排,苗木及管护费用由参加植树的单位、个人负责;单位或个人不能亲自参加植树的,出资委托林业部门代为栽植,树木管护由植树单位、个人自已负责,也可委托林业部门管理,林业部门与植树单位、个人签订植树和管护协议,发给林权证,并建立植树造林档案,对栽植的纪念林、纪念树实行登记造册和挂牌管理,注明栽植单位(个人)、栽植时间、纪念林(树)名称。对栽植的树木,所有权归植树单位和个人,并允许继承、转让和委托认建、认养,但不能随意采伐、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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