锯末的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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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松鹤,赵龙江.锯末的开发利用[J].林业科技,1990(4):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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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松鹤 赵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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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木材在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称锯末。锯末一般占木材加工量的10%,数量相当可观,是利用加工剩余物的主要对象之一。黑龙江是锯末的集中产地,全省现有50家大型制材企业,年产锯末达25万立方米以上,据初步估算,利用率充其量不足50%,其余均浪费掉了。为有效地开展锯末的开发利用工作,现将国内有关的一些主要技术发展成就和产品市场状况综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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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锯末 开发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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