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分类经营管理 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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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无.实行分类经营管理 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J].绿色中国(A版),2020(2):72-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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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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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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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分类经营管理制度是此次修法的重点,是贯穿森林法修改的一条主线,也是多年来林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熟可行经验之一。1995年,原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林业部联合颁布的《林业经济体制改革总体纲要》中提出"森林资源培育要按照森林的用途和生产经营目的划定公益林和商品林,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1999年,《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森林分类区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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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经营管理 资源永续利用 森林资源培育 国家林业局 森林分类区划界定 公益林 林业改革发展 |
Implement Classified Management to Achieve Sustainable Use of Forest Resour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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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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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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