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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拒付的“冤枉钱”
引用本文:何燕文.有权拒付的“冤枉钱”[J].甘肃林业,2005(5):48-48.
作者姓名:何燕文
摘    要: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必须取消的收费项目,其中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项目有。

关 键 词:中国  收费项目  公安部门  劳动部门  铁道部门  交通部门  邮电部门  民航部门  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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