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体林产权内容的法律界定 |
| |
引用本文: | 张红霄,张敏新.我国集体林产权内容的法律界定[J].林业工作研究,2006(9):2-7. |
| |
作者姓名: | 张红霄 张敏新 |
| |
摘 要: | 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已历经多次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纵观其过程,每一次改革均以发展林业与社区经济为目标,但结果与初衷常常相悖,产权者的短期行为屡屡构成再次改革的政策理由,重新界定产权便成为历次改革的主题。至今为止,20多年的政策更迭衍生出一系列归属不清、权责不明且无法律保障的现实产权9各类产权冲突频繁发生,严重阻碍了我国集体林业与社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关 键 词: | 产权制度改革 法律保障 集体林 界定 社区经济 可持续发展 林业 政策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