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政策亟待完善——关于辽宁省东部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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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恩举,郭永航,刘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续政策亟待完善——关于辽宁省东部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J].林业工作研究,2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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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恩举 郭永航 刘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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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林业局驻长春专员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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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辽宁省东部山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经三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明晰林木产权、林地使用权;实地勘查界线、林权登记、核发林权证;放活森林经营权;落实林地林木处置权;保障森林资源收益权和落实造林育林,保护管理,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责任等工作,一个新型的集体林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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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改革 东部山区 林权证 集体林 辽宁省 调查报告 运行情况 森林病虫害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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