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的特点和改革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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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幸良.我国集体林权制度的特点和改革对策[J].林业工作研究,2006(6):1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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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幸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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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林业产权制度是林业生产关系的核心,是各项林业政策的基石。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实施林业“三定”政策,逐步建立了我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的框架。但是当前林业产权制度不规范、不合理,产权不清晰、关系不明确的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制约了林业的发展,也为林业的产权纠纷和矛盾留下了隐患。2003年6月,中央颁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9号文件),明确了新一轮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具体政策,我们应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规定,依法建立法定、长期稳定的林业产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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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改革对策 林业产权制度 集体 林权 林业政策 产权制度改革 生产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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