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权纠纷个案说开去 |
| |
引用本文: | 张红霄,张敏新,刘金龙.从林权纠纷个案说开去[J].中国林业产业,2008(5):81-84. |
| |
作者姓名: | 张红霄 张敏新 刘金龙 |
| |
作者单位: |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 |
摘 要: | 2003年福建省全面推行以“均山、均权、均利”为主要特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采取“二到三还”(产权到户、到人,还山、还林、还利于民)的政策,将林地使用权、林木产权划归农民个体所有.确定了山林初始产权安排向农户转移的基本改革路径,从而结束了公有产权长期垄断的局面。
|
关 键 词: | 林权 纠纷 制度改革 林地使用权 产权 福建省 农户 农民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