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的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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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欧阳叙回.我国保护管理野生动物的法规[J].湖南林业,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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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欧阳叙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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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对野生动物的法制保护和管理历史悠久,可追朔至周期。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先后以宪法、政府指示、通令行政管理办法、通知、保护法、条例、规定等形式加强了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和管理。按年代顺序概述如下:1.1950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稀有动物保护办法》,规定禁止任意捕猎松藩等地的大熊猫等稀有动物。2.1956年,林业部颁布了(狩猎管理办法(草案》。3.1957年,林业部颁布了(猎枪、弹药管理办法).对猎枪的制造、销售、购买、持有、使用、运输等做出规定。4.196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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