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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土地立法初探
引用本文:乔晓静.明朝土地立法初探[J].农业考古,2012(6):66-68.
作者姓名:乔晓静
作者单位: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摘    要: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鼓励垦荒,进行屯田,促进了明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明朝的农业生产水平也超过前代;但至土木堡之变后,明朝国势日渐衰弱,逐渐走上了下坡路。特别是官僚富户、王公贵族大量掠夺农民土地,无地农民数量增加,人民负担沉重,土地兼并达到了惊人的地步。土地制度是封建经济的命脉,在任何朝代土地立法都是经济立法的最重要的一部分。在明朝当然也不例外。

关 键 词:土地立法  土地兼并  明朝政府  屯田制  朱元璋  土地所有权  土地制度  社会经济  鼓励垦荒  王公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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