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雅文明的农业 |
| |
引用本文: | 孔令平.玛雅文明的农业[J].农业考古,1983(2). |
| |
作者姓名: | 孔令平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历史系 |
| |
摘 要: | 玛雅文明是中美洲历史上的一颗明珠。已故的玛雅学学者Sir.E.汤普逊(Thompson)把其誉称为“新大陆的希腊”。象世界其他地区的古文明一样,玛雅文明的经济基础也是农业。但由于在古代中美洲除了养狗,和最近几个世纪才开始养鸟和蜜蜂之外,没有其它家禽或家畜,所以其农业生产在经济生活中占有更重要的地位。但是,直到20世纪50年代后期,传统观点还是认为玛雅文明的农业,是一种刀耕火种的耕作制。这种耕作方法在中美洲称之为米尔帕(milpa)或斯威登(Swidden)制即每年一月,把每块米尔帕耕地(约1—2公顷)上的庄稼秸杆砍倒,工具是用燧石或火成岩做的手斧,接上木把成为砍刀。在玛雅低地,即今天伯利兹共和国北部的科哈(Colha)遗址上,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