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新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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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孟武.“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新解[J].农业考古,19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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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孟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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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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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诗经·小雅·大田》之“雨我公田,遂及我私”,在古史研究中常被征引,作为西周存在私田之证。如果孤立地就这两句诗来说,当然可通,因为由前句之“雨我公田”联想到后句“遂及我私”之“私”,相对而言,解为私田,看来是顺理顺章的。所以,自郑《笺》而下,均以“私田”释“私”,似无疑之者。但断章截句,每易导致曲解或误解。因此,要正确把握诗句的涵义,还得从诗的全篇加以分析,即从诗的整体的理解中去寻求其有机联系的个别诗句的具体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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