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农村税费改革后的经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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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政权.宁安市农村税费改革后的经管工作[J].农民致富之友,2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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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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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宁安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15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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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2年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市农村逐步取消了农业税和农民承担的提统费及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市经管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参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制定了税费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即<宁安市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工作意见>、<宁安市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宁安市筹资筹劳管理(暂行)办法>、<宁安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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