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葫芦河流域无公害苹果产地土壤重金属调查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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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环,张志斌.静宁县葫芦河流域无公害苹果产地土壤重金属调查与评价[J].甘肃农业,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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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环 张志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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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畜草品种改良研究所 2. 兰州城市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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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静宁县葫芦河流域苹果生产基地的土壤进行了重金属调查检测,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无公害食品苹果产地环境条件》(NY 5013-2001)中所规定的指标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该生产基地的土壤重金属符合无公害苹果生产基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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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静宁县 土壤 重金属 无公害苹果生产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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