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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后女方取消婚礼男方上告后获赔精神补偿
引用本文:魏爱红,陈小叶.婚姻登记后女方取消婚礼男方上告后获赔精神补偿[J].山西农业:致富科技版,2008,14(7):41-41.
作者姓名:魏爱红  陈小叶
作者单位:屯留县农业局,046100
摘    要:云南省昆明市的一对男女婚姻登记后,发出请柬,就在婚礼即将举行时,女方突然单方取消了婚礼并提出离婚,男方遂以其配偶身份遭受侵犯、在亲朋好友中的人格地位降低为由请求精神赔偿。

关 键 词:精神  婚姻  补偿  昆明市  云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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