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进一步提高兽药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2月27日,农业部发出《关于加强兽药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13年各地要认清形势,切实提高对兽药监督执法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1)对不按兽药国家标准生产,特别是违规添加抗菌药等擅自改变组方的违法行为,以及制售假劣兽药的"黑窝点",坚决打击。对监督抽检回函不予确认批次较多的企业,要加强调查取证的力度,予以重点监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2)整顿规范兽药批发市场、集散地,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和经营门店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对销售监督抽检回函不予确认批次较多的经营者要进行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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