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业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组织等)开始得到发育,并不断发展壮大,从而提高了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了农村微观经济主体的重新再造。 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提高认识,把握原则,增强加快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发展的紧迫感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目前,发达国家的农民80%以上是合作社的社员,80%以上的农产品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80%以上的农业生产资料是由合作社提供的。利用合作制是世界各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普遍做法,是最受世界各国农民欢迎的组织形式。从我国实践看,合作经济组织满足了家庭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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