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核定土地面积和常产 为农村税费改革夯实基础——来自莱州农村税费改革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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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林波
,王仁山
,刘训明.扎实核定土地面积和常产 为农村税费改革夯实基础——来自莱州农村税费改革的报道[J].山东农业,2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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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林波 王仁山 刘训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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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去年,莱州市被山东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市以来,积极稳妥地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和常产的核定工作是农村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的基础和关键。为此,试点工作开始后,他们首先对全市各村农业生产用地逐户逐地块核定了土地面积和常产,并逐级进行了登记造册和归档管理。全市共核定计税土地面积7.2万公顷,扣除农业特产税计税土地面积0.49万公顷,共有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6.7万公顷,农业税计税常年总产5.58亿千克。实施新的税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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