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小组长能否代表村组与他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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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循海.村小组长能否代表村组与他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J].农村百事通,2009(19):6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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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循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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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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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原告:某县石冲乡官庙村第3村民小组. 被告:李某,男,36岁,官庙村第7村民小组村民. 第三人:张某某,男,41岁,农民,官庙村第3村民小组原组长. 1994年4月14日,某县石冲乡官庙村第3村民小组组长张某某与本村第7村民小组村民李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承包3组土地0.8公顷,每年缴付承包金450元,承包期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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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承包合同 村民小组 土地 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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