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服免职,是否可以拒交出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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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廖春梅.合伙人不服免职,是否可以拒交出印章?[J].农村百事通,2010(8):8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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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廖春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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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2008年5月,我们三人与林某签订合伙协议,成立了一家经营农副产品的个人合伙企业,选举林某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并办理了工商登记。通过一年多的经营,我们逐渐发现林某并不能胜任工作,且累教不改,甚至利用职务便利,任意处置合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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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 合伙协议 合伙事务 个人合伙企业 印章 严重影响 经营 营业执照 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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