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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不服免职,是否可以拒交出印章?
引用本文:廖春梅.合伙人不服免职,是否可以拒交出印章?[J].农村百事通,2010(8):81-81.
作者姓名:廖春梅
摘    要:编辑同志:2008年5月,我们三人与林某签订合伙协议,成立了一家经营农副产品的个人合伙企业,选举林某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并办理了工商登记。通过一年多的经营,我们逐渐发现林某并不能胜任工作,且累教不改,甚至利用职务便利,任意处置合伙财产。

关 键 词: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  合伙协议  合伙事务  个人合伙企业  印章  严重影响  经营  营业执照  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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