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律法规宣传(4)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学习要点(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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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德明.渔业法律法规宣传(4)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学习要点(上)[J].湖南农业,2012(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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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德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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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41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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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续第3期)1.什么叫水生野生动物?为什么要保护?答:水生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指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我国是世界上拥有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其中水生动物占有重要地位,水生动物中有很多是属于珍贵稀有的物种,在经济、科学、医学和文化方面都具有较高价值,是我国一项宝贵的自然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拯救濒危物种、开展科学研究、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国际交流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努力创造条件,为保护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做了大量工作,制定颁布了必要的保护法规,开展了珍稀物种的资源调查,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和保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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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野生动物保护法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水生野生动物 法律法规 学习要点 濒危物种 动物种类 水生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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