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保护制度 |
| |
引用本文: | 贺双明.湘乡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保护制度[J].湖南农业,2013(6):35. |
| |
作者姓名: | 贺双明 |
| |
作者单位: | 湘乡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
| |
摘 要: | 湘乡市农业局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油罐子"安全,特制定以下几点制度:1.新建生产基地必须选择距离污染物5公里和公路主干线0.5公里以外的区域。不得在基地方圆5公里和上风向20公里范围内新建有污染的工矿企业,在上述范围新建厂矿必须先执行严格的生态环境
|
关 键 词: | 农产品质量安全 湘乡市 农业投入 有毒有害物质 产地 监督管理 污染物 生态环境 农药 保护制度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