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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吐鲁番文书中葡萄名称问题——与刘永连先生商榷
引用本文:陈习刚.再论吐鲁番文书中葡萄名称问题——与刘永连先生商榷[J].古今农业,2010(2):57-75.
作者姓名:陈习刚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02
摘    要:中原的桃文化自高昌郡时期就有很深的影响,吐鲁番桃文化文书的出土,说明古代吐鲁番地区桃树种植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及桃文化对葡萄名称写法的影响,又导致了文书中"桃"与葡萄之间关系的复杂性问题。辨别涉及经济方面的桃文书,是辨析吐鲁番出土"桃"与葡萄文书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所在。吐鲁番文书中的"桃",包括与"蒲桃"或"浮桃"等并用的"桃";与酒并用的"桃";独有"桃"字的文书。这些文书中的"桃",一是为"蒲桃"或"浮桃"的简称;二是指桃;三是是否一定指葡萄,还存疑。吐鲁番文书中葡萄书写形式有着时代的特征,这些时代特征可以作为我们进一步判定那些不能确定时期或"桃"内涵的文书。出现"桃"与葡萄关系问题的文书是在阚氏高昌初年(460)至武后初年(684)这一时期,但文书的"桃"指葡萄当大致不误。古代吐鲁番地区葡萄的多种书写方式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葡萄在该地区社会经济中所占据着的非常特殊而重要的地位,恰恰又强化了"桃"在该地区一般指葡萄的认识。吐鲁番出土"桃"文书,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古代吐鲁番桃树的种植,但桃文书是极少的,桃种植规模是很有限的。

关 键 词:吐鲁番文书  “桃”  葡萄名称  桃树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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