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心价值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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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大鹏,李琳琳.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心价值的实现[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3(1):4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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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大鹏 李琳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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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制研究中心;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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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合作社的核心价值应当是联合弱势群体,实现与其他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正是基于此目标来设计相关制度的。但在实践中,这一核心价值并没有得到完全体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尤为如此。具体表现为两个问题:一是合作社内部的成员异质性和外部的政策环境不能够使其成员间的共同利益诉求得到体现。在合作社内部,往往会区分出老成员与新成员、出资成员与不出资成员、核心成员与普通成员、公司成员与农民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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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民专业合作社 核心价值 集体经济组织 经济发达地区 异质性 新成员 竞争地位 具体表现 相关制度 两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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