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安全框架下土地、渔业及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及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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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宗会来.《国家粮食安全框架下土地、渔业及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及其影响[J].世界农业,2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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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宗会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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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常驻联合国粮农机构代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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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2年5月11日,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①(简称粮安委)第38届特别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粮食安全框架下土地、渔业及森林权属负责任治理自愿准则》(Voluntary Guidelines on the Responsible Governance of Tenure of Land,Fisheries and Forests in the Context of National Food Security,简称《自愿准则》).这是一份自愿原则,从2006年FAO着手推动到完成谈判,历时多年.最近几年,粮安委加大工作力度,经过艰苦谈判,促成成员于2012年3月上旬就《自愿准则》案文达成共识,5月11日粮安委第38届特别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愿准则》.作为一个致力于土地、渔业和森林权属治理国际性文书, 《自愿准则》对各国规范和完善土地等自然资源权属治理,尤其对保障当地小农权益和粮食安全具有积极指导作用,但也因存在一定局限性而影响其作用发挥.其中,投资问题备受关注,有关规定对中国可能产生影响,对此值得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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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愿准则》 粮安委 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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