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院校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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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梅娥,陈运雄.农林院校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体系改革思考[J].高等农业教育,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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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梅娥 陈运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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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农业大学,湖南,长沙,41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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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林院校独立学院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应当定位于培养具有其母体学校优势学科基础知识与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然而,我国农林院校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却与该培养目标不相适应.根据母体学校学科和专业优势以及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设置课程体系,是法学教育的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农林院校独立学院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改革的基本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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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林院校 独立学院 法学专业 课程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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