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三权分置与我国农业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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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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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伴随着农民进城务工而发生的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经营规模越来越大,国家实时出台了规范农地流转、实行农地三权分置的意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实行农地三权分置的前提,通过所有权的行使可以防止和纠正其他权利的不规范使用,保证国家和集体利益。只有严格保护农户的承包权,才能让进城务工的农民放心流转土地,放活农地经营权才能成为可能。放活并平等保护农地经营权,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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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地 三权分置 农业现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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