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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法新增了种子的行政管理条款
引用本文:史忠恒,史忠秀,龚先友.种子法新增了种子的行政管理条款[J].北京农业,2001(4):30.
作者姓名:史忠恒  史忠秀  龚先友
作者单位:北京市种子管理站
摘    要:本章是<种子法>新增的内容,是严格管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要求,彻底否定了过去在种子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中政企不分、既当裁判又踢球的作法.该章赋予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独立的执法权利,同时也对行使权利作了具体要求,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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