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事故法律文书写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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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缑建奎,张爱瑛.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事故法律文书写作规范[J].种子世界,2013(7):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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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缑建奎 张爱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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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白杨法律事务所 714000 2. 陕西省渭南市种子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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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申请书1.1文种特征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四条,种子使用者若认为自己所购买的种子在种植大田后,出现田间出苗、植株生长、作物产量、产品品质等受到损失,双方当事人对造成事故的原因和损失程度存在分歧的,为了确定损失发生的原因和损失程度,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可以申请田间现场鉴定。申请鉴定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鉴定的申请内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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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法律文书 事故 损失程度 写作 田间出苗 植株生长 作物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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