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良种补贴形式的利弊分析及建议 |
| |
引用本文: | 陈玉河.两种良种补贴形式的利弊分析及建议[J].种子世界,2014(5):13-14. |
| |
作者姓名: | 陈玉河 |
| |
作者单位: | 山东省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251500 |
| |
摘 要: | <正>国家陆续出台各种强农惠农政策并取消了实施了多年的农业税,充分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激发了农业生产的活力和动力。在国家出台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良种补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引起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种子企业、广大农户的普遍关注。良种补贴现在实行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通过财政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农户,另一种就是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形式将补贴款支付供种企业,由供种企业根据中标价扣除补贴低价向老百姓供种。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采用第一种形式即现金补贴来实施。山东省实施的小麦良种补贴统一供种则采取的是政府招标采购的形式,我们通过对山东的统一供种工作分析来评判两种良种补贴形式的利弊。
|
关 键 词: | 良种补贴 利弊分析 种子企业 农业生产 主管部门 招标采购 农业税 供种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