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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休耕意愿与不同模式的补偿标准——以太行山北麓平原、黑龙港地区为例
引用本文:刘鑫,孔祥斌,吴芳芳,雷鸣.农户休耕意愿与不同模式的补偿标准——以太行山北麓平原、黑龙港地区为例[J].水土保持研究,2019(5).
作者姓名:刘鑫  孔祥斌  吴芳芳  雷鸣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摘    要:农户是耕地利用主体,研究其视角下的休耕意愿和不同模式的受偿标准,对政策推行有实际意义。以太行山北麓平原、黑龙港地区为例,调研走访农户分别得到81份和148份有效问卷,通过统计分析、机会成本法和受偿意愿法等,研究了农户休耕意愿和不同模式的补偿标准。结果表明:(1)超过50%受访农户休耕意愿依补偿而定,两区域调整种植结构模式的接受度均高于减少灌溉次数模式。考虑到粮食安全,黑龙港地区调整为种植春玉米,水资源补给性较好的太行山北麓平原实行减少灌溉次数方式;(2)不同模式下两区域农户受偿意愿值均高于机会成本值。建议种植春玉米时补偿标准为7 500元/hm~2,减灌时太行山北麓平原、黑龙港地区补偿标准分别为灌溉1次下2 504.7元/hm~2,2 126.4元/hm~2,灌溉2次下1 252.35元/hm~2,1 063.2元/hm~2。本研究从农户视角对休耕政策进行了反馈,提出不同模式下的补偿标准,为休耕政策的具体制定和实施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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