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退耕还林中对坡度标准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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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亚峰,李茂松,卢玉东,罗春燕.试论退耕还林中对坡度标准的界定[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4(6):2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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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亚峰 李茂松 卢玉东 罗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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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重庆,400716 2. 中国农科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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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全国现有坡耕地 35 13万hm2 ,>2 5°的坡耕地 5 2 0万hm2 占耕地的 14 .5 % ,这些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 ,是土壤侵蚀和江河泥沙的主要策源地。坡度对土壤侵蚀有很大的影响。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不同的坡度会产生不同的土壤侵蚀量。目前 ,国家正加大力度推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这一政策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开垦 2 5°以上陡坡地。针对这一标准的提出 ,从坡面侵蚀的机理、坡度与坡面侵蚀的关系及对临界坡度的分析等几方面入手讨论 ,力争得到对退耕上限坡度界定这一问题有更全面和深刻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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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退耕还林 坡度 坡面侵蚀 临界坡度 |
文章编号: | CN21-1159(2004)06-0025-03 |
修稿时间: | 2004年6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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