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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退耕还林中对坡度标准的界定
引用本文:汪亚峰,李茂松,卢玉东,罗春燕.试论退耕还林中对坡度标准的界定[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4(6):25-27.
作者姓名:汪亚峰  李茂松  卢玉东  罗春燕
作者单位:1. 西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重庆,400716
2. 中国农科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北京,100081
摘    要:全国现有坡耕地 35 13万hm2 ,>2 5°的坡耕地 5 2 0万hm2 占耕地的 14 .5 % ,这些坡耕地水土流失严重 ,是土壤侵蚀和江河泥沙的主要策源地。坡度对土壤侵蚀有很大的影响。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不同的坡度会产生不同的土壤侵蚀量。目前 ,国家正加大力度推行退耕还林还草政策 ,这一政策中明确规定了禁止开垦 2 5°以上陡坡地。针对这一标准的提出 ,从坡面侵蚀的机理、坡度与坡面侵蚀的关系及对临界坡度的分析等几方面入手讨论 ,力争得到对退耕上限坡度界定这一问题有更全面和深刻的认识。

关 键 词:退耕还林  坡度  坡面侵蚀  临界坡度
文章编号:CN21-1159(2004)06-0025-03
修稿时间:2004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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