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蒙阴县创建水利建设的新体制——农村水利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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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炳顺.山东蒙阴县创建水利建设的新体制——农村水利合作社[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3(5):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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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炳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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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蒙阴县水土保持局,山东,蒙阴,276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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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水利合作社是广大农民以修建水利工程为纽带,自主自愿组织起来互助互利的初级农村经济组织,具有自发性、主动性、社会性。它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现阶段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是水利建设体制上的创新。实践证明,农村水利合作社是社会水利工程建设的生力军,政府只要政策上正确引导、技术上积极帮助、资金上热心支持,农村水利合作社一定会完善其运行机制,逐步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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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体制 创新 农田水利 市场 优势 合作社 |
文章编号: | CN21-1159(2003)05-0030-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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