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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七种关系”,促进流域快速治理
引用本文:姚宪改,张晓光.正确处理“七种关系”,促进流域快速治理[J].水土保持应用技术,2006(2):32-34.
作者姓名:姚宪改  张晓光
作者单位:朝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辽宁,朝阳,122000
摘    要:朝阳县属于大凌河流域重点治理区。辽宁省全面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两工”政策后,面临的新课题是如何安排资金与劳力问题。朝阳县“四荒”资源十分丰富,待治理面积较大。只有正确处理好拍卖“四荒”与“十放八包”的关系、发展林业和发展牧业的关系、拍卖大户与普通群众的利益关系、统一规划和分户治理的关系、合理确定底价与群众承受能力的关系、生态林和经济林的关系、集中治理与分户治理的关系,才能促进流域快速治理。农民购买“四荒”使用权后,迅速掀起了治理热潮,加快了“四荒”开发治理的步伐,首先体现在资金投入资金和活的劳动上再分配。其次反映在管理上自觉维护,互惠互利。

关 键 词:重点治理区  税费改革  政策  资金  劳力
文章编号:1673-5366(2006)02-0032-02
收稿时间:2006-01-05
修稿时间:200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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