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水土保持的特殊性——林业≠水土保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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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廷辅.再论水土保持的特殊性——林业≠水土保持[J].中国水土保持,1993(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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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廷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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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水利部农村水利水土保持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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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笔者于1989年在《中国水土保持》第3期上发表了《水土保持的特殊性及其使命》一文。经过几年的实践,有必要对水土保持的特殊性再做一讨论。现在,社会上有些同志把林业与水土保持等同为一谈,混淆了视听,使人们产生一种错觉,似乎林业与水土保持是一回事。因此,本文着重谈林业与水土保持的关系,二者有联系又有严格的区别,不是一回事。 一、水土保持与林业是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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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水土保持 特殊性 林业 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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