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桂林地区林业发展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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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升寿,梁晓峰,唐艳华.浅谈桂林地区林业发展的对策[J].广西林业,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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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升寿 梁晓峰 唐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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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桂林地区是广西用材林基地,林业在全地区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共桂林地委、行署于1990年3月作出了《关于加速造林绿化的决定》,确定桂林地区林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从1991年起,三年消灭森林资源赤字,五年消灭宜林荒山,七年实现基本绿化,森林覆被率由现在的39.83%提高到50%左右。”根据1985年林业区划成果,桂林地区划分为五大林业区:1.西北中低山越城岭用材林、防护林区;2.中部丘陵湘桂走廊防护林、经济(果木)林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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