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因公受伤不属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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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例:陶某是某村村委会主任,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去年6月的一天晚上,陶某和其他包片人照常在田间进行秸秆禁烧巡查,途中,陶某不幸被石块绊倒跌伤。经县医院诊断,陶某两处软组织受伤、右小腿骨折。那么,村干部因工作受伤是否可认定为工伤?如果不是工伤,又该如何寻求救济呢?说法:村干部陶某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必须是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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