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以户经营是集体林区发展林业生产的主要形式
引用本文:苏永荔.以户经营是集体林区发展林业生产的主要形式[J].绿色中国(A版),1984(2).
作者姓名:苏永荔
作者单位:林业部造林经营司
摘    要:目前农业生产主要是以户经营,林业怎么办?根据我们在四川省邛崃、夹江、峨边、叙永等八县的调查,今后集体林业生产采取承包到户、以户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一、以户经营是发展集体林业的客观要求: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大包干已成为农村生产的主要形式。林业也要根据这一变化了的情况,改统一经营为分户经营。1.农业大包干到户后,农村主副产品的交售,生产需要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及资金投放等都结算到户,家庭已成为农村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生产队组织生产、指挥生产、产品分配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缩小了,它已不是农村经济的主要实体。2.以户承包是社员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落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