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户经营是集体林区发展林业生产的主要形式 |
| |
引用本文: | 苏永荔.以户经营是集体林区发展林业生产的主要形式[J].绿色中国(A版),1984(2). |
| |
作者姓名: | 苏永荔 |
| |
作者单位: | 林业部造林经营司 |
| |
摘 要: | 目前农业生产主要是以户经营,林业怎么办?根据我们在四川省邛崃、夹江、峨边、叙永等八县的调查,今后集体林业生产采取承包到户、以户经营已是大势所趋。一、以户经营是发展集体林业的客观要求: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大包干已成为农村生产的主要形式。林业也要根据这一变化了的情况,改统一经营为分户经营。1.农业大包干到户后,农村主副产品的交售,生产需要的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及资金投放等都结算到户,家庭已成为农村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生产队组织生产、指挥生产、产品分配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缩小了,它已不是农村经济的主要实体。2.以户承包是社员的迫切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林业生产责任制的落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