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造材与习惯造材的对比试验初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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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光仪,姚启祥.标准造材与习惯造材的对比试验初报[J].贵州林业科技,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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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光仪 姚启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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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湄潭县林业局,贵州省湄潭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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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以来,我县木材生产上都是按习惯方法造材,即从树梢部至树根部,凡直径在12厘米以上的木材一律制成3—4米的原木,结果使长材、大材变成了短材、小材,一、二等材变成了二—三等材。这种违背科学造材的方法往往造成木材的浪费、降等,减少了收入,降低了经济效益。为了改变这种落后状况,我们于一九八五年十二月至一九八六年三月在湄潭县兴隆区大芦乡平头山林区进行了按国家木材标准造材的试验,即从树根部至树梢部优先制特殊材、优质材、长材,降低次小等外材的比重,并与习惯造材进行了对比,结果提高了出材率、等级率和经济收入,达到了充分合理利用木材资源的目的。现将试验结果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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