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近日,由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市农业局和市农机监理总站组成的《北京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调研小组,先后到湖北、江西两省学习考察当地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期间,分别同两地法制办(省级、地市级)、农机监理(省级、地市级、县级)、农机生产企业和农机销售等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分别听取了关于农机立法、购机补贴、互助保险、机手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介绍。同时,实地到地市、县两级农机监理部门进行考察,了解基层农机监理工作现状。此次调研汲取了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和一些好的做法,对《办法》的修订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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