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必被捉 窃电法不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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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克山,朱红伟.伸手必被捉 窃电法不容[J].农村电工,19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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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克山 朱红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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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禹州市电业局 461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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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河南省禹州市文殊乡韩洼村电工慎某,自1996年11月以来连续两次窃电,1997年5月10日,已被禹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4月27日上午,禹州市文殊乡电管所在例行抄表时,发现韩洼村变压器的电能计量装置被破坏,怀疑本村电工慎某有窃电行为.用电监察班接报后对现场进行了勘查鉴定.结果表明:计量箱下面的固定螺丝有被拧开的痕迹,三只电能表封印被撬开,表码倒拨,违法窃电,事实清楚.禹州市公安局接到此案后,依法传唤了慎某.经审讯,慎对窃电行为供认不讳.窃电价值折款8000余元.慎某曾于1996年11月因以同样的手段窃电被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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