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八公社党委以《森林法》为纲 总结林木管护经验,发展林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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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彦甲.莎车县八公社党委以《森林法》为纲 总结林木管护经验,发展林业生产[J].新疆林业,19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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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彦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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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八公社党委今年以《森林法》为纲宣传贯彻《森林法》,并召开公社林木管护奖惩大会。总结了一年来林业生产和管护工作,他们的经验办法是:新植林木成活在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一株奖励一角,未活的罚一角。对一九七七年林业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和管护不够重视,管理不严成活较低,被罚款人员二百四十七名,其中大队干部十八名,小队干部三十一名,护林员一百九十八名,罚款共达一千八百七十四元。公社党委针对上述情况,加强对干部和护林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指出,罚款不是我们的手段,主要从思想上解决了“重造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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