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 作为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经济组织,农机合作社对外追求经济效率是必然选择。通过以湖北为样本的实证发现,神农架、孝感、襄阳、十堰、荆州以及咸宁共6个地区农机合作社达到纯技术有效和规模有效,说明这些地区的农机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应用水平都有效;仙桃、黄冈、鄂州和黄石4个地区仅达到纯技术效率有效,说明这4个地区农机合作社总体管理水平和技术应用水平都达到了相对有效水平,应该着重根据规模报酬调整农机合作社规模,但同时应当注意在调整规模后的管理水平能否相应改进提高以保证纯技术效率依然有效;而随州、武汉、荆门、潜江、宜昌、天门和恩施7个地区的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均未达到有效,这些地区的农机合作社应当根据各项投入冗余率改进管理模式,提高技术应用水平,并在达到纯技术有效后根据规模报酬调整其规模。最后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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