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市级农科所如何搞好种子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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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戚桂军,王国胜,陈宝芳,唐吉燕,赵风玲,胡伟.地市级农科所如何搞好种子经营[J].中国种业,2003(1):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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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戚桂军 王国胜 陈宝芳 唐吉燕 赵风玲 胡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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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东省泰安市鲁中种业有限责任公司,271000 2. 泰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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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种子市场的完全放开,地市级农科所相继依法成立种子公司,以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中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国外的种子公司将相继涌入,地市级农科所的种子经营刚刚起步,又要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1农业科研院所种子经营的优势1.1拥有经营自主权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种子经营主要是以县级以上种子经营单位为主,农科所不能搞种子经营;在双轨制期间农科所也只是种子经营的副渠道;《种子法》二十八条规定:国家支持科研单位、学校等依法经营农作物良种,农科所拥有了与国有公司一样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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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主权 专业人才 资源优势 基础设施 地市级农科所 种子经营 |
修稿时间: | 2002年8月12日 |
How prefectural agricultural institutes implement seed market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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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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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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