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牲兽耳标”将替代“免疫耳标” |
| |
摘 要: | 按照农业部的要求.从2007年3月1日起。不得继续对牲畜加施免疲耳标,应按规定加施牲畜耳标,两种标识在流通环节中同等有效。从2007年7月1日起.只允许佩戴牲畜耳标的牲畜进入流通环节,已佩戴免疫耳标的牲畜禁止进入流通环节。从2008年1月1日起.所有牲畜均应按规定加施牲畜耳标,并凭此进入流通等环节。实现了动物及动物产品无疫安全可追溯。今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将按照《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技术规范纠正和查处畜禽养殖、销售、收购、屠宰等环节违反标识使用有关规定的各类违法行为。
|
关 键 词: | 免疫耳标 流通环节 畜禽养殖 动物产品 档案管理 监督机构 动物卫生 违法行为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