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把种子管理工作搞好,使种子工作真正纳入依法治种的轨道,对种子管理工作应该进行自上而下的配套改革。一、政企分设,健全管理队伍种子管理工作包括许可证管理、计划管理、品种管理等八大管理制度。不设立专门机构,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种子管理队伍,要想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是办不到的。一个单位两块牌子的办法不但“自己的刀难削自己的柄”,而且在法律程序上也不太适应。应该实行管理、经营分设。种子管理机构应直接在农业局设立,实现执法主体和执法机构的统一,真正担负起全面的种子管理工作。种子管理机构的名称要上下一致,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二、切实解决好人员和经费问题人员和经费是开展工作的必备条件,需要认真加以解决。管理人员可从农业局内吃事业费的人员中选拔,将人头费直接带入。经费不足部分可从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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