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机部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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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小玲.我省农机部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J].四川农机,2004(3):1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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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小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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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市农机局科教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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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农村劳动转移、促进农民增收.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建设部六部委决定共同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阳光工程”具有以下特点:1、公共财政支持开展的非农职业技能示范培训。今年计划完成示范性培训任务250万人,其中四川16万人。2、通过订单培训形式,面向社会招标.确定项目实施单位。3、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培训单位要保证受训农民转移就业。4、培训的重点是家政、餐饮、酒店、保健、建筑、制造等用工量大的行业的职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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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四川 农机部门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 农民收入 农机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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