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猪场母猪繁殖障碍的病因及防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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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柏荣,杨炳华.规模猪场母猪繁殖障碍的病因及防制[J].浙江畜牧兽医,2001,26(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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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柏荣 杨炳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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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桐乡市兽医联站 31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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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规模猪场集约化程度高,饲养密度大,母猪活动空间小,因而群发性繁殖障碍病的发生率较高。近年来,我们对有关规模猪场母猪繁殖障碍症的发病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1 初配年龄和体重对头胎母猪发情、配种的影响为保证初孕母猪健康妊娠及胎儿的正常发育,延长母猪的使用寿命,一般要求外二元杂种或纯系母猪达8~9月龄、体重100kg时开始配种。但由于受利益因素的驱动,一般猪场多在6~7月龄、体重70kg时开始配种,其后果是初产停哺后,发情、受胎情况较差。采用中草药制剂“催情散”或“孕马血清促性腺激素”治疗,仍有3%~5%患猪因不发情而淘汰,其结果往往得不偿失。为提高初产母猪的发情、受胎率,合理利用母猪,我们认为,后备母猪需达8月龄、体重90~100kg以上者,才能开始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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