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盟市畜牧(农牧)业局:《内蒙古自治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审查登记证管理办法》实施一年多以来,在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掌握市场动态,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新发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及一年来的实施情况,对《内蒙古自治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审查登记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并替代原审查登记证管理办法(内牧草字[2001]60号),请严格按修改后的办法开展审查登记工作,结合农业部关于整顿市场、从源头把好质量关的有关精神,对无证饲料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确实提高饲料产品质量,保证畜产品安全。内蒙古自治区畜牧业厅二OO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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